“公务员被辞退”不应是“新鲜事”
2025年度“国考”,考生走向考场
新华社/图
□蔡相龙
近日,贵州、湖南两名公务员被辞退的消息接连登上热搜,引发网友关注。细看辞退公告,原因均为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,而且皆“无法联系到本人”,直白说就是“失联”。
企业中员工失职被辞退稀松平常,公务员被辞退也是依法依规的正常操作,怎么就引得网友热议?当“正常”成为“新闻”,这事本身就值得更多思考。
为什么较少见到“公务员被辞退”?
公务员被辞退,早就有法可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《公务员辞退规定》中明确规定,公务员有下列五类情形之一的要予以辞退,通俗来说,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称职,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,拒绝单位合理安排,不履职、不遵守法纪又屡教不改,以及旷工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。
展开剩余73%从法规层面上看,辞退一名公务员,也不过是薄薄几张纸、几道报审批准程序而已。而在现实中,为什么很少听到公务员被辞退?这背后有着治理效率与队伍稳定的考量。
首先,公务员虽是一种职业,但是一种“特殊意义职业”。他们是人民公仆,属于国家公职人员,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。公务员主要负责政策制定与执行、行政审批与管理、市场执法与监督等,事事关乎民生,事事关乎发展,事事关乎公共利益。确保队伍的稳定性,才能带来政策执行的确定性,而确定性则是长远谋划落实的重要因素。
其次,每招录一名公务员,都要经过激烈竞争、严格把关,入职后还要经过长期培养、管理与监督,较高的人力资源成本,使得公务员流动比其他行业要审慎得多。
最后,若要辞退一名公务员,需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审核、任免机关集体讨论,这一流程避免了单位领导“一言堂”决定个人去留的随意情况,保障了程序公正。
为什么公务员“能进能出”难落地?
当前,在事业单位中,“能上能下”已逐渐成为常态,但“能进能出”还存在一定困境,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制度缺乏应有的刚性。
不少单位出于“影响不好”“管理失责”等顾虑,领导干部抱着“一个锅里吃饭”的“老好人”心态,对失职的公务员一般以思想教育、组织处理为主,不愿“下狠手”“出重拳”。这导致年度考核中极少出现某公务员连续2年不称职的情况,即便有公务员能力不济、工作不力,也往往是通过调岗进行柔性化解。
这种做法产生的弊端显而易见且影响广泛。比如,导致有的公务员工作中推诿扯皮、庸懒散拖,有的公务员长年以虚假理由请长假,甚至让一些社会人员有了“上岸等于躺平”的错误认知,既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,也固化了“公务员是铁饭碗”的思想误区。
事实上,公务员队伍不是躺平者的“安乐窝”,而应是实干者的“练兵场”。选择成为公务员,就意味着放弃了“发财”的念想,其集体意识、奉献意识、服从意识必须超过绝大多数人。
如今的公务员普遍压力大、工作节奏快、加班多,早已不是有些人调侃臆想的“一杯茶、一张报纸坐半天”的景象。松懈没有出路,奋斗才有未来,所以,无论是想考公的人员,还是已经成了公务员,都必须拿出更高标准要求自己,公务员只有实干担当的责任,没有“混日子”的自由。
为什么“公务员被辞退”备受关注?
在考公年龄放宽、“考公热”持续升温的当下,网友对公务员辞退的高度关注,背后蕴含着多重期待。
一方面,是对公务员队伍严格管理的期待。考上公务员不是“高枕无忧”的倚仗。管理单位要纠正“你好我好”的和稀泥思想,摒弃“人人合格”的潜规则,对于触碰辞退红线的五类情形,不能留有余地、点到为止。该砸的“饭碗”必须砸,只有让刚性制度回归,才是对公平公正的坚守。
另一方面,是对公务员群体担当作为的要求。在乡村街道、项目工厂,处处都有公务员的身影,他们来自人民群众,服务于人民群众。所以,我们决不允许极个别不称职的公务员“坏了一锅汤”,依法依规将他们及时清退出去,正是在传递鲜明的干事导向。
再一方面,是对职场公平的焦虑和诉求。下班后没及时回复消息被辞退,年龄大了被公司优化,女职工孕期被解雇……我们坚决反对恶意违反劳动法的行为,而这更需要公务员立足职责主动作为,推动各行各业通过法治化手段保障劳动者权益,让每个人都能把“饭碗”端稳端好,用规则凝聚人心。
我们希望,“公务员被辞退”不再是打破常规的“新鲜事”。当“能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”的机制真正成为常态时,公务员队伍才能焕发更强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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